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

不滿移情別戀 愛滋男強行注血至女友體內並性侵得逞


一名患有愛滋病的毒蟲,因不滿女友另結新歡,假藉「買手機」名義約出前女友,事後將她載往山區,不但痛毆她鼻青臉腫,甚至還兩度用針筒注射自己的血液到她的體內,甚至還不帶套性侵得逞,讓她籠罩擔心感染愛滋的陰影。板橋地院21日依妨害性自主、重傷害等罪將該名毒蟲起訴,具體求刑16年。
這起毒蟲變身「恐怖情人」,將自身罹患愛滋病的血液,注射到前女友體內還性侵得逞的案例,發生在今年319。一名罹患愛滋病的36歲陳姓男子,95年曾因犯罪入監服刑,被獄方檢驗出罹患愛滋病。他在今年1月結識同樣有毒癮前科的34歲前女友,兩人因而進一步交往並同居。
但兩人交往2周後,女子意外發現陳男罹患愛滋病,嚇得向對方提出分手,並與另名洪姓男子交往。陳男因為不滿女友另結新歡,319假藉向前女友「買手機」的名義約外出碰面,女子也因為缺錢想變賣手機,因而同意見面。不料兩人一碰面,陳男便強拉女子上車,隨即載往至新北市三峽山區。
陳男從置物箱拿出針筒,先往女子右手臂施打一針,接著又從自己身上抽出1c.c.的血量,再往女友身上注射。女子擔心再被注射,向陳男佯稱要施打海洛因,陳男便開車下山購買毒品,趁女子注射毒品完畢之後,便強脫其褲子性侵得逞。男子隔天向警局報案,並到醫院驗傷。陳男否認犯案,謊稱是替對方注射生理食鹽水,並且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,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惡行重大,板橋地檢署21日強加重強制性交等罪求處16年徒刑。


【問題討論】

1.罹患愛滋病的原因有哪些?文章中陳男注射1c.c.的血到女友身上以及性侵女友,是否會讓女友罹患愛滋病呢?

2.看到很多新聞都和分手有關,試問當你要分手時,會選擇什麼時機與環境跟對方說分手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雅婷助教

4 則留言:

  1. B99190058 女
    1.愛滋病的傳染途徑包含危險性行為、血液感染、共同針頭感染及垂
    直感染。若像文章中陳男注射1c.c.的血到女友身上以及性侵女友,那麼女友感染愛滋病的機率是非常大的
    2.若要分手,最好選擇在一些公眾場所,那裏人多,可以避免一些傷害,或者以便求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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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1.看來同學之前有將Jimmy老師上課的內容熟記喔!!愛滋病的傳染途徑的確包含危險性行為、血液感染、共同針頭感染及垂直感染。但全世界因共用針頭而得到愛滋的比例佔5~10%
      2.的確在公共場所是比較好的分手情境,但時機是哪時會較佳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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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B99020123 男 (五)
    1.各種性行為、輸血、共用針頭、毒品的注射,懷孕的母體藉由胎盤或胎兒出生後的哺育動作傳染給新生兒。
    女性可能難逃離得到愛滋的危險,因為愛滋病毒太強了,就算1c.c.機率也是很高。

    2.若要提出分手,因該找一個公共場合,或者找伴陪同,請勿單獨行動,否則受害的機率會很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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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B98070044 女
    1.途徑包含血液感染、注射毒品,危險性行為、共同針頭和垂直感染。注射1c.c.的血到女友身上並性侵女友,感染愛滋病的機率很大
    2.不要單獨約出來談分手,出門前先告知家人。選擇在人多公眾場所,或許能減少傷害更容易能尋求幫助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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